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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旅行商务探亲签证申请及拒签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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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旅行商务探亲签证申请及拒签的重要问题

一,商务旅游探亲签证问题

1.旅游或商务签证可以让我在美国停留多长时间?

美国非移民签证允许持有人进入美国入境口岸(机场/港口)。当签证持有人抵达目的地口岸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将负责处理入境事宜,并决定其在美国的停留时间。非移民签证持有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任意时间(包括到期日)进入美国入境口岸。签证有效期并不能决定在美国合法停留的时间长短;只有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可以在签证持有人抵达美国时作出相关决定。

2.我的商务旅游签证(B-1/B-2)在到达美国后到期,我离开之前需要申请新签证吗?

签证持有人可在签证有效期内任意时间进入美国境内。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官员将在签证持有人抵达时决定其在美国的停留时间。即使在美国境内时签证到期也没有问题,只要不超过前述官员规定的停留时间即可。

3.我的美国签证将在6个月内到期,我应该在现有签证到期后申请新签证,还是可以提前申请?

签证持有人不必等待现有签证到期后再提出申请,即使当前签证仍在有效期内,也可以申请新签证。

4.我改了名字。我的带有旧名字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吗?

如果您的姓名因结婚、离婚或法院命令的姓名变更为合法变更,您需要获得一本新护照。一旦你有了新护照,国务院建议你申请一个新的美国签证,以方便你往返美国。

5.我目前持有的美国签证是在上一家公司工作时签发的。现在我已经跳槽到新公司工作,单位希望我参加下月在美国举行的会议。我可以用原来的签证吗?还是必须申请新签证?

只要您的商务或休闲签证在有效期内,您可以持同一签证前往美国。如果您的签证上注明了您以前的公司名称,则您不能使用同一签证旅行,需要申请新签证。

6.我的孩子正在美国读书,我能去美国照顾他吗?

您可以使用自己的B-1/B-2签证(如有相应资格,或可依照豁免签证计划VWP申请ESTA授权)赴美短期停留并看望子女,但是必须持有移民、工作或学生签证,才能在美国长期照顾他的生活。

7.我以前的B1签证下个月到期。我可以在免面谈的情况下申请B1/B2签证吗?

您可以在按照领事馆的要求核实您的条件,以获得免面谈资格。

二,签证申请拒签的内容

1.214(b)条款是指什么

214(b)是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NA)中的条款,其中规定

所有外国人在申请签证时都将首先被假定具有移民倾向,除非他/她能使签证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

我们领事馆签证官的工作十分繁重。他/她们必须在很短时间内判定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临时签证。大多数情况下,签证官只需简单面谈并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约束力证明材料,即可处理签证申请。要获得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满足INA101(a)(15)(B)或(F)条款的相应要求。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则将按照INA214(b)条款拒签。拒签最常见的原因是,访客或学生签证申请人无法证明其在美国境外拥有没有理由放弃的居住权。申请人必须证明上述居住权的存在,表明他/她们具有必然的约束力,可迫使其在短期停留后离美回国。依据美国法律,申请人有责任提供此类证明。

2.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 ?

“牢固约束力”的定义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例如,约束力可以是工作、住宅、家庭成员及银行存款等。“约束力”涉及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其与所在国家具有牢固的联系:如财产、职业、社会及家庭关系。

请仔细考虑您在自己国家的约束关系。其他国家的签证官能否相信您有不放弃当前居住权的正当理由? 如果申请人有工作、家庭、自己购买或租赁的住宅或公寓,或是有其他承诺使自己在出国访问后必须回国,就很有可能通过签证官的审查。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

美国领事馆的签证官了解这种差异的存在。因此在面谈时会个别考察每位申请人,同时考虑职业、社会、文化及其他因素。年轻的申请人可能还没有机会建立约束性联系,签证官会审查他/她们赴美的具体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的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每一个签证申请都将视为个案处理,并依据法律给予充分的考虑。

3.基于214(b)条款的拒签具有永久效力吗?

不是。如果申请人能重新提供在美国境外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材料,签证官将予以酌情考虑。不过,对某些申请人而言,除非其个人生活、工作和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否则无论重新申请多少次,也不具备获得非移民签证的资格。

因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应认真考虑自己的情况,并对约束力作出理性评估。最好采用书面记录的方式,列出自己认为具有的、而签证官在面谈时可能没有予以考虑的牢固约束力。此外,申请人若被拒签,还应仔细检查呈交给签证官的材料。按照214(b)条款拒签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签证。在重新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签证官未曾审阅过的新材料,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或是自上次拒签后个人情况已发生改变。在决定重新申请前,请好好考虑以下问题:(1) 我是否准确描述了自己的情况?(2) 签证官有没有忽略什么问题?(3) 我是否有新材料来证明自己在美国境外的居住权及牢固约束力?

申请人还须注意,每次申请签证时,无论是否获批,均需缴纳申请费,而且此项费用无法退款。

4.有什么渠道可以让签证官改判吗?

根据美国移民法,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有权决定颁发签证或拒签。签证官对于所有签证案例都有最终判定权。按照规定,美国国务院有权审查签证案例的判定情况,但其管辖范围仅限于司法解释,而不是裁定事实。在拒签案例中遇到的争议,如申请人是否在美国境外拥有符合要求的居住权,都属于事实范畴。只有美国海外领事馆的签证官才有权判定是否颁发签证。申请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牢固约束力的新证据,才可能让领事馆变更先前的拒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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