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华大使馆近期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续签免面谈政策,之前要求续签免面谈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B类签证续签B类签证,F类续签F类签证。新政策取消了这一限制,调整为即使不同类型签证也可续签10年B类签。例如之前持有的是H类、F类等类型签证,只要是获得“完整有效期”的签证且符合其他条件,那么也可以免面谈续签B类10年签证。以下为更新后的免面谈续签条件:
年龄条件
- 申请人年龄在14岁以下或80岁及以上
- 最近一次的美国签证未被认定不符合资格
- 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 申请人本人必须在中国境内
- 注意:14周岁以下儿童,父母其中一方有美国签证才可以使用免面谈服务。
之前获得的美国签证和过往的赴美记录
条件:
之前获批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 个月;
能够提供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原件;
特殊情况:如果你之前的美签是贴在外交或公务护照上,无法提交该护照和签证原件,那么可以提供复印件。(注意,该政策仅适用于使用因私护照再次申请美国签证且上一个美国签证是贴签在由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因公护照上的中国公民。如果你这次依然使用因公护照申请,请联系外交部或相应的外事办公室代为提交办理。)
之前的签证必须是年满14周岁或以上时签发的,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本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且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计划续签的签证之前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北京、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的领事处或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签发的;
注意:如果含美国签证的护照已经遗失或被盗,那么无论该签证是否有效,都不再符合免面签条件。
以下签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免面谈B类签证(完整有效期):
▪H-1B、H-4、L-1、L-2 和/或 O-1;
▪F-1、F-2、J-1、J-2、M-1 和/或 M-2;
▪之前作为 O-1 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获批了具有完整有效期的 O-3 签证;
▪之前作为航空机组人员获批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 C1/D 类签证;
▪申请与之前签证类型完全相同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续签。(例如,您曾持有具有完整有效期的 B 类签证,希望再申请B 类签证)。 针对此标准的申请人:
➡F-1签证申请人必须计划在同一所美国学校或机构继续学习与之前批准的签证上同等学位水平的相同课程。如果您之前的签证和新的 I-20表格上 所列的院校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J-1签证申请人必须计划继续他们正在进行的交流项目,且该机构与您之前签证上所列的机构名称相同。如果您之前的签证和新的 DS-2019 表格上所列的机构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H-1B 签证申请人必须计划回到与之前申请相同的雇主处工作。如果您之前签证和新的 I-797 表格上所列的雇主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具有完整有效期 “的签证是指当前的签证有效期必须达到签证规定的最长有效期。例如:中国籍 F1 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约为5年的签证进行续签,但 F2 签证申请人可以出示具有有限有效期的签证进行续签。
如果护照上有2个之前批准的签证,那么只要续签的签证还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 个月,就可以为其中的一个申请免面谈。
以下类型不得使用免面谈申请:
▪I(记者和媒体)
▪H-2A(季节性农业工人)
▪H-2B(技术和非技术工人)
▪H-3(实习生)
▪P-3(娱乐/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