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美国移民的条件因移民方式而异,以下是常见移民方式所需条件:
亲属团聚移民
-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
- 配偶:与美国公民结婚,婚姻关系真实有效。
- 父母:美国公民需年满 21 岁,可为亲生父母、继父母或养父母申请,若美国公民是通过合法领养获得公民资格,则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绿卡 。
- 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年龄在 21 岁以下,可随父母一同移民,不受配额限制。
- 美国公民优先亲属:
- 21 岁以上的未婚子女:美国公民的未婚子女,年龄在 21 岁及以上,属于优先移民类别,需根据配额排队等候。
- 已婚子女: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也属于优先移民类别,但配额相对较少,等待时间较长。
- 兄弟姐妹:美国公民年满 21 岁,可为其兄弟姐妹申请移民,属于第四优先类别,同样需按配额等待。
- 绿卡持有者亲属:
- 配偶: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可申请移民,但属于优先移民类别的第二类,有配额限制.
- 未婚子女:绿卡持有者的未婚子女,包括继子女、非婚生子女等,可申请移民,根据年龄不同分为不同的优先类别,需等待配额.
职业移民
- EB-1 杰出人才移民:
- EB-1A 杰出人才移民: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领域具有特殊才能和卓越成就,满足以下 10 项标准中的至少 3 项即可申请:在所属领域内获得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拥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在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上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曾担任评委对相关领域内的作品进行评审;在学术研究、艺术、体育或教育领域做出独创性或原创性的重要贡献;在国内或国际刊物、期刊或其他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在具有较高声誉或影响力的艺术展览中展示作品或其他展示活动;在工作机构、专业组织或团体担任重要职务;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高于同行;在表演或艺术领域取得商业方面的成功.
-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员:在某一学术研究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教授或研究人员,需提供相关的学术成果、论文发表、教学经历等证明材料,且需有美国雇主的支持.
-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人需在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如经理、高管等,且公司需在美国有一定的业务关联,同时申请人需有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业绩证明.
- EB-2 优秀人才移民:
- EB-2A 高学历优秀人才移民:具有美国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请的工作领域相关,同时需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或研究成果.
- EB-2B 特殊才能优秀人才移民: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拥有特殊技能和杰出才能,但不具备高学历的人员,需满足美国移民局要求的 6 项标准中的至少 3 项,包括获得过学院、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有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有专业从业执照或专家认证;在相关领域工作有符合突出能力的高收入的证明;相关领域里权威协会的会员;有重大贡献证明.
- NIW 国家利益豁免移民:无需提供劳工证和雇主担保,不受行业、语言和年龄的限制,但需满足 “高等学位” 或 “特殊技能” 的要求,同时能够证明自己的工作和研究将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产生重大益处.
- EB-3 雇主担保移民:
- EB-3A 熟练技术工人类别:要求申请人至少有 2 年的相关培训或工作经验,且该工作经验需与申请的职位相关,同时需有美国雇主提供的永久性工作机会,并获得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
- EB-3B 专业技术人员类别:要求申请人具有最低为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的专业人员,所学专业与申请的工作领域相关,且需有美国雇主的支持和劳工证.
- EB-3C 非技术工人:从事不需要培训或培训时间两年以下之工作的人,如清洁工、食品加工等工人,需有美国雇主提供的工作机会,并获得劳工证.
- EB-5 投资移民:
- 投资金额:投资 80 万美元至目标就业区域(TEA)的商业项目,或 105 万美元至非目标就业区域的商业项目.
- 创造就业:需为美国劳动者创造至少 10 个全职就业机会.
- 资金来源:证明投资款的合法来源,如房产销售、债券股票、企业盈余、商业买卖、赠与和继承等.
- 个人背景: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
人道主义移民
- 难民: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或特定社会团体成员身份等原因,在其本国受到迫害或有充分理由畏惧迫害,无法或不愿返回本国的人,可申请难民身份。需提供详细的迫害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美国移民局的严格审查和背景调查.
- 政治庇护:在美国境内的外国人,因政治原因在其本国受到迫害或有恐惧迫害的合理理由,可向美国政府申请政治庇护。需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政治迫害的情况,如政治活动参与证明、受迫害威胁的证据等.
多元化乐透移民
- 申请人需来自符合条件的国家或地区,中国大陆出生的人目前无资格参加此抽奖 。
- 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两年以上特定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