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格:
您可能符合申请美国签证免面谈的条件,根据年龄范围或者根据之前批准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但是,如果您之前持有有效或过期美国签证的护照被盗或遗失,您将无法使用免面谈服务。
根据年龄范围的免面谈资格:未满14周岁的儿童和8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最近一次的美国签证未被拒签,可以通过免面谈的方式申请。请参阅以下”支持性文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正确无误。
-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或居民。
- 申请人必须身在中国境内。
根据之前的美国签证和以往的美国旅行记录获得免面谈资格:如果您之前批准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并且满足以下条件,您也可能有资格通过免面谈申请:
- 您以前曾经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在申请中能提供该美国签证的原件。如果您曾经获得的美国签证是通过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申请的,并且您无法获得带有签证的公务护照原件,则您可以提供该护照和签证的复印件。请注意,该政策仅适用于持私人护照申请且之前的签证是通过中国外交部(MFA)或外事办公室(FAO)发放的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果您此次持公务护照申请,通过中国外交部(MFA)或外事办公室(FAO)提交申请。
- 您之前的签证必须是在您年满14周岁或以上时发放的,并且您的指纹必须已被采集。
- 您必须是中国公民或居民。
- 您必须身在中国境内。
- 您计划获得的签证之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北京、成都、广州、上海和沈阳)的领事馆或美国驻香港领事馆发放的。
- 您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如果您正在申请B类签证,并且之前已获批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之前已获批的签证类别包括:H-1B、H-4、L-1、L-2和/或O-1。
- 如果您正在申请H-1B或L-1类签证,并且之前已获批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美国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之前已获批的签证类别包括:F-1、F-2、J-1、J-2、M-1和/或M-2。
- 如果您正在申请B类签证,并且之前作为O-1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获批了具有完整有效期的O-3签证,且该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
- 如果您正在申请B类签证,并且之前作为航空机组人员获批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C-1/D类签证,且签证仍然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
- 您正在申请与之前签证类型完全相同的具有完整有效期的签证(例如,您曾持有具有完整有效期的B类签证,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针对此类申请人:
- F-1签证申请人必须继续在同一所美国学校或机构进行之前批准的签证上同等职位水平的相同课程。如果您之前的签证和新的I-20表格上所列的学校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 J-1签证申请人必须继续参与他们正在进行的交流项目,且该项目与您之前签证上所列的机构名称相同。如果您之前的签证和新的DS-2019表格上所列的机构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 H-1B签证申请人必须回到与之前申请相同的雇主工作。如果您之前的签证和新的I-797表格上所列的雇主不一致,则要求本人参加面谈。
6. “具有完整有效期”的签证是指您当前的签证有效期必须达到美国国务院互惠表中规定的最长有效期,该表根据申请人的国籍和签证类别而有所不同。例如,中国籍F-1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约五年的签证进行申请,但F-2签证申请人可以出示具有有限有效期的签证进行申请。
7.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多个之前批准的签证,那只要您持有的签证有效或过期未超过48个月,您就可以为其中一个(第一个或最近的第二个)申请免面谈。
8. 如果您申请以下签证类别,那么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得使用免面谈申请:
- 包括:记者和媒体(I类)、H-2A(季节性农业工人)、H-2B(技术与非技术工人)、H-3(实习生)、P-3(娱乐/表演)。
支持性文件:
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交:
- 护照:护照有效期须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6个月。
- DS-160申请表确认页。
- 如果计划使用之前的美国签证,请提供该签证原件。
- 一张照片:2寸正方形(51mm×51mm)彩色正面证件照,最近6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不戴眼镜。有关拍摄和上传高质量照片的具体要求,请访问美国国务院网站。如果提供的照片不符合要求,您的签证申请将会被拒绝。
- 申请人已签名的免面谈确认信。
特定申请人:
- 14岁以下的儿童:(注:每位儿童均需提供一套完整的材料。)
- 参加组织旅行,包括夏令营和冬令营。
- 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如果护照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与出生证明上的信 息不同,必须提供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 父母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父母持有美国签证,无论是有效或过期的,需提交他们的签证复印件。
- 一份英文的赴美目的说明,包括美国邀请人的联系方式及其与该名儿童的关系。
- 一份英文旅行行程表。
- 一份团队旅行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和护照号清单。
- 一份团队领队或带队老师的美国签证复印件和护照个人信息页,或者如果他们也申请免面谈,则需提供相关信息。
- 团队领队或陪同老师本人的美国签证复印件和护照个人信息页,如果他们也申请免面谈,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 儿童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如果护照上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出生日期等)与出生证明上的信息不同,必须提供官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 父母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 如果父母持有美国签证,无论是有效或过期的,需提交他们的签证复印件。
- 一份英文的赴美目的说明,包括美国邀请人的联系方式及其与该名儿童的关系。
- 一份英文旅行行程表。
- 一份亲属或陪同人员与儿童的关系证明或详细说明。
- 如果亲属或陪同人员也申请免面谈,需要提供他们的美国签证复印件和护照个人信息页。
- F类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原件,I-20上需有学校一年内的官方有效签名。
- M类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原件。
- J类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原件。
- 赴美研究/学习计划及相关详细信息,其中包括美方导师和/或系主任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
- 一份详细说明以往学术和研究经历的简历,包括参加或发表的出版物的完整清单。
- 美国教育机构所授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 导师的个人简介、简历或网页介绍的打印件(针对在美国教育机构已为其指定导师的研究生)。
- 家属类别(F2/M2/J2)申请人,需提交一份出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家属与申请人关系的官方文件复印件。
B1/B2类签证申请人(商务或旅游签证):
- 行程表:需提供旅行计划的证明。
- 邀请函(商务签证申请人):证明商务活动的相关邀请。
- 申请人简介(商务签证申请人):个人或公司背景介绍。
C-1/D类签证申请人(过境签证):
- 上船通知:当前的上船通知,最好是原件。
- 中国海员护照:如果持有,需提供个人信息页和备注页的复印件。
- 中国海员身份证件:如果持有,需提供个人信息页和所有已使用签证页的复印件。
H/O/P类签证申请人(工作签证):
- I-797表:工作批准书,包括I-129S表(H-1B类)及其他相关材料。
- 家属类别申请人(H4/O3/P4):
- 需要提供主申请人(H1B/O1/O2/P1/P2)的签证复印件或I-797表复印件。
- 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或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官方文件证明与主申请人的家庭关系。
通用要求:
- 所有文件需要为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