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 – 5 投资移民
传统 EB – 5 项目:
投资者需要向美国新的商业企业投资至少 105 万美元(非目标就业区)或 80 万美元(目标就业区)。目标就业区是指失业率较高或农村地区,这些区域的投资门槛相对较低,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投资必须是实际的资金投入,包括现金、设备、存货、其他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等,并且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常见的资金来源包括个人储蓄、公司利润、房产出售、遗产继承、赠予等。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如银行对账单、资产出售合同、赠予协议等。
创造就业是 EB – 5 项目的核心要求之一。投资者需要通过投资为美国工人创造或保留至少 10 个全职工作岗位。这些工作岗位可以是直接就业,即由投资企业直接雇佣的员工;也可以是间接就业,通过投资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而产生的就业岗位,如供应商增加雇佣人员等。美国移民局会根据合理的经济模型来计算间接就业岗位数量。
EB – 5 区域中心项目:
这是一种更受欢迎的 EB – 5 投资方式。区域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指定的特定地理区域,这些区域通常是经济欠发达或高失业率地区,旨在通过集中的大规模投资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区域中心由专业的管理团队运营,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区域中心批准的商业项目中。
与传统 EB – 5 项目相比,区域中心项目在就业创造计算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它可以使用经济模型来计算间接和衍生就业岗位,这使得满足 10 个就业岗位的要求相对更容易。例如,一个大型的房地产开发区域中心项目,通过建设商业综合体、住宅等,带动周边的建筑、餐饮、零售等行业的就业增长,这些间接就业岗位都可以计入就业创造总数。
E – 2 签证投资移民(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民):
适用国家公民:E – 2 签证主要适用于与美国有双边投资条约的国家公民。例如,土耳其、格林纳达等国家公民可以通过在美投资申请 E – 2 签证。这种签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移民签证,但可以让投资者及其家属在美国长期居住、工作和学习。
投资要求:投资者需要在美国创立或购买一个实质性的企业,并且投资金额要与企业的规模和性质相适应。虽然没有明确的最低投资金额规定,但一般来说,投资金额应该足够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并且能够产生足够的经济活动。例如,投资一家小型的餐馆可能需要几十万美元的投资,包括场地租赁、设备采购、员工招聘等费用;而投资一家大型的制造业企业可能需要数百万美元的投资。
企业运营要求:企业必须是真实的、正在运营的商业实体,而不是为了获得签证而设立的空壳公司。投资者需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并且企业要有盈利的前景。例如,投资者需要提供商业计划书,说明企业的经营模式、市场分析、财务预测等内容,以证明企业能够在美国经济环境中持续发展并创造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