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国移民 > 2024年移民美国这回说清楚了

2024年移民美国这回说清楚了

在线咨询

今天主要讲述取得绿卡的途径,并进一步了解最常见的亲属移民与职业移民,条条大路通绿卡!

无论是亲属移民、职业移民或其他途径取得绿卡,基本上都会依优先制度 (preference system)按类别分类,有特定签证的配额与顺序排期。

无论何种方式移民,等待时间有可能长也可能短,有些国家排期长、有些国家排期短,都与移民配合与需求有关联。

1亲属移民

亲属类移民申请条件:必须有亲人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且愿意为你提出绿卡申请。(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受益人:外籍亲戚)

美国公民:此身份可为父、母、配偶、未婚或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提出绿卡申请。

绿卡持有人:此身份可为配偶、未婚子女提出绿卡申请。

亲属移民又分为两种,直系亲属和优先类亲属。

直系亲属:无名额限制

每年核发的签证数额不受限制,无须排队,仅需等待政府处理时间,因此速度最快。

直系亲属身份包括:

(1)美国公民的配偶;

(2)年满21周岁美国公民的父母;

(3)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未婚子女。

优先类亲属:有配额排期限制

按照亲属关系远近,可细分为四类优先级(FB-1 ~ FB-4),每个优先类别每年皆配有固定名额,因此取得速度不一定。

优先类别越高则能越缓存得绿卡申请资格。

当该优先类别的名额用完时,就要等待明年额度,即俗称的排期;若上一优先类别的名额有剩,则会转入下一优先类别在同年度内使用。

四类优先级为:

(1) FB-1第一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2) FB-2第二类优先:

FB-2(a) 绿卡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FB-2(b) 绿卡持有人的年满21岁未婚子女

(3) FB-3第三类优先:美国公民的年满21岁已婚子女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4) FB-4第四类优先:年满21岁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与未满21岁未婚子女

亲属移民的几点注意:

(1) 申请人须年满21岁,且须出示经济能力书面担保(或其他家人辅助证明)。

(2) 美国公民只能为自己父母申请绿卡,公婆或岳父母不行。绿卡持有人则无法为父母申请。

(3) 美国公民的兄弟姊妹是可申请移民的最远亲属关系,排期也最长(约10年),而叔伯姑舅等近亲则是不能申请绿卡的。

(4) 若受益人当初是持观光签入境美国,建议入境约3个月后再进行绿卡申请,申请时即使I-94以过期也没有关系,不会有罚款发生。

2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是以职业为诉求申请美国移民,分为五大类(EB-1 ~ EB-5),而每一类又再细分为不同职业类别。有些是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有些则须由美国雇主为你提出移民申请。(申请人:美国雇主或想要绿卡的你,受益人:想要绿卡的你)

职业移民的五大类: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杰出人才、杰出教授与研究人员及跨国经理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高等学历或拥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技术性劳工、专业人士与其它合格劳工

第四优先│EB-4特殊人员移民:特殊种类职业移民,如宗教人士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就业创造移民

 第一优先│EB-1杰出人才 

配额: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另加上未用完的特殊移民和投资移民的签证配额,都会用于EB-1移民。

申请人数:较少。根据过往统计,EB-1移民人数很少,签证配额不曾用完过,因此无须排队等待签证配额。

周期:申请通过速度最快,约6个月左右(甚至更快)。

优势:EB-1最大优势在于无需提出劳工证(PERM/ LC,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大幅缩短时间。

 EB-1可细分为三种分类:

(1)EB-1(a)专业领域杰出人才

条件较高,受益人须证明自己在其领域内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如获得国家大奖、显著贡献、在主要刊物发表学术文章等),且希望未来能将此专业贡献于美国,如艺术、科学、教育、商业、体育领域。

申请时无须在美有具体工作职位,但申请批准后,受益人须进入美国并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工作。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也无需要美国雇主支持。

(2)EB-1(b)杰出教授/研究人员

受益人须在某特定科学或学术领域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且享有声誉或获得国际认可。

受益人须拥有至少三年的相关研究经验或教学经验。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3)EB-1(c ) 跨国公司主管/经理

适用跨国公司的高端管理人员移民到美国。

过去三年中,受益人必须在美国雇主的海外机构(如母公司、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工作过至少一年,且受益人必须在美国从事经理/管理工作。

雇主必须在美国境内及美国以外的国家进行业务运营。

雇主必须在美国已经存在至少一年,方能帮L-1持有人或海外公司主管申请。

不需申请劳工证(PERM),但须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第二优先│EB-2专业/技术人才 (PERM / NIW申请) 

配额: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申请人数:利用EB-2申请绿卡的人数为大宗。

周期:EB-2算快速,但仍需视出生地而定。中国大陆、印度及墨西哥出生的外籍人士从申请到批准大约需要2至3年时间,其他地方出生的申请人约需几个月至1年左右 (曾有台湾出生者5个月就获得批准)。

EB-2申请条件:

受益人须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拥有学士学位与至少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在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恰当美国人来做此份工作,则可透过EB-2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亦可用EB-2申请绿卡:

(1) 获得基于国家利益的豁免(NIW):受益人自行提交I-140,在EB-2中广泛被使用。(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2) 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申请条件(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3) 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规定(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第三优先│EB-3技术/非技术劳工 (PERM申请) 

配额: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28.6%(约4万个配额),EB-1和EB-2的剩余名额会用于此。

申请人数:人数较多。

周期:EB-3申请时间会比EB-2长一点,约需近1年至5年以上时间才能申请I-485、工卡与返美证(视出生地而定)。

EB-3包括三个具体分类:

熟练工人(Skilled Workers):受益人须能胜任至少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

拥有学士学位的申请人。

非熟练工人(Unskilled Workers):受益人能胜任不需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作,名额数不得超过10,000个。

EB-3申请条件:

受益人若不符EB-2的学经历要求,但有美国雇主支持的情况下,且透过征人活动找不到合适美国人来做这份工作, 则可透过EB-3方式提出绿卡申请。

大部分只有大学学位,或无学位只有工作经验,或无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都可提出EB-3申请。

需有雇主提供具体工作职位和劳工证(PERM),并在I-140申请中作为申请人。

以下例外情况无须申请劳工证(PERM),亦可透过EB-3申请绿卡:

(1)满足Schedule A Designation申请条件 (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2)符合Labor Market Information Pilot Program规定(请见下方补充部分)

 第五优先│EB-5投资移民 

配额:约占每年美国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7.1%(约1万个配额)。

申请人数:EB-5申请人数较多。

周期:目前排期较长,最长达数十年。

EB-5申请条件:

EB-5受益人需要提交I-526申请。

若是投资到投资移民区域,要求资金为50万美金,自行开公司则是100万,若在高失业率地区开设公司,则仅要求50万投资金。

自行开公司者须提供当地至少10个工作机会。

美国移民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