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备移民面谈
所有移民签证的面谈时间都由美国签证中心负责安排,对于中国区申请人来说,美国签证中心每处理完成一个移民档案都会和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合作安排面谈的时间。
一旦面试时间确定,美国签证中心就会把移民档案转送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美国签证中心也会给美国申请人和代理人寄发一封面谈预约信,大家按照预约信的指示携带完整的面谈材料按时前往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参与面谈即可。
🔲 移民面谈当日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
通用材料:
- 面谈预约信;
- 至少有8个月有效期的护照,如果有过期作废的就护照也得带上;
- 尺寸为50mm X 50mm的两张在6个月内拍摄的证件照;
- DS-260的确认页;
- 在使领馆要求的签证服务网站上完成登记,提供面谈后归还护照的信息;
- 密封完好的体检报告;
- 如果还没在交纳所有的费用,签证面谈当天需要在领事馆交清申请费;
- 出生公证书,并附有经认证英文翻译;
- 结婚公证书,有过往婚史的需提供离婚公证书、配偶死亡公证书等;
- 满16岁及以上的申请人须提供警方证明,需附有经认证英文翻译,如果曾经在国籍国之外的国家居住超过一年,还需要提供一份由那个国家出具的警方证明,并附有经认证英文翻译;
- 经济担保材料,包括I-864;
按情况所需材料:
- 美国申请人的材料,可能包括美国申请人的出生证、过往每一段婚姻终止的证明等;
- 与美国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比如合照、聊天记录、汇款记录、户口本、亲生子女证明等;
- 有过被判刑经历的申请人,需提供经认证的完整法庭记录、审判记录、监禁记录;
- 如果有服役经历,需提供经认证的服役记录;
- 如果曾经到访过美国且申请过签证延期,需提供签证延期的申请信和批准信复印件;
- 如果是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需提供证明投资的款项已转入一个代管账户或者已经可以用于美国投资项目的证据;
- 如果是E类申请人,需要提供详细的简历;
- 如果曾经被命令离开美国或者曾经是其他任何移民诉讼程序的当事人,需提供所有相关材料包括豁免材料。
关于移民签证面谈有几个注意事项:
- 大家一定要仔细检查面谈当天所需要的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如果面谈当天未能提交全部所需材料会对移民签证申请的审核造成不必要的延误;
- 所有必要的中文材料要做好经认证的英文翻译件;
- 任何面谈预见信上没有注明名字的人士将不被允许进入领事馆;
- 在收到可以申请移民签证的通知后一年内不申请移民签证的,会被永久取消。
🔲 申请DS-260
移民局批准了绿卡资格申请后,会将案子移交给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然后NVC就会为这份申请建立案卷,申请人就可以登录美国国务院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EAC查询申请状态、接收消息并管理自己的申请了。
等申请人缴纳了移民签证处理费Immigrant Visa Application Processing Fees,提交了相应的财务证明材料、经济担保表等资料后,且CEAC系统里显示“已付款PAID”状态后,大家就可以在CEAC网站上申请移民签证、填写DS-260表格了。
DS-260需上传的扫描件包括:
– 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 出生证明;
– 年满16岁需提供无犯罪证明;
– 护照规格照片;
– 当前婚姻状况的相关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
– 服过兵役者需提供军役记录;
– 经认证的法院或监狱记录,仅限曾被判有罪者提供;
– I-864经济担保书,包括担保人最近的联邦纳税申报表、W-2、1099表格、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的证明等财务文件等;
– 以及任何NVC要求提供的其他任何文件。
这些材料的要求可参考移民面谈时需携带材料的要求。
DS-260填表重要提示:
- DS-260必须用英文填写;
- 完整回答所有问题;
- 经常保存申请,如果需要中途休息,请先保存后再退出,若在30天内未完成填写,CEAC将删除未完成的表格,那样回头就得重新填写了;
- 仔细检查所有填写内容;
- 完成提交DS-260后,保存DS-260确认页和DS-260的副本,DS-260确认页必须打印并带至面试现场。